凡承認協會章程并符合會員條件,自愿申請入會者,經本協會批準后成為會員。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、個人會員。
第一條? 申請加入本協會會員,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單位會員:
1、從事消防工程設計、施工和消防產品生產、銷售、維修、檢測的企業、事業單位; 2、支持協會工作的消防科研、生產、教學、宣傳等企業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消防技術中介服務機構; 3、愿意參加協會活動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。(二)個人會員:
1、具有工程師職稱或相當工程師以上的消防工程技術人員,并從事消防事業一年以上; 2、熱心消防事業,關心和支持協會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。第二條? 會員入會程序:
(一)單位會員:提交入會申請書,經協會理事會審議批準,由協會秘書處核發會員證。
(二)個人會員:提交入會申請書,由1名會員或會員所在單位介紹,經協會理事會審議批準,由協會秘書處核發會員證。
第三條?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
(一)本協會內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二)對本協會各項工作的建議權、批評權、監督權、知情權和共同決策權;
(三)優先、優惠獲得本協會的有關資料和其他服務;
(四)參加本協會的有關活動;
(五)入會自愿,退會自由。
第四條?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:
(一)遵守協會章程,執行協會決議;
(二)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;
(三)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,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的活動;
(四)遵守國家消防法律、法規和共同商定的行規行約;
(五)向本協會反映有關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;
(六)按時按規定交納會費。
第五條? 會員要求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,并交回證書、銘牌。
會員會費在每年第一季度一次交清。無特殊原因,會員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、不履行會員義務的,經提醒后仍不予理睬者,視為自動退會。協會采取適當形式予以公告。第六條? 凡觸犯刑律或嚴重違反本章程者,經協會理事會表決通過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,予以取消會籍。
會員申請表